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随着企业的发展的需要,或出现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的情况出现。一般来说,公司变更注册资金主要有两种,种就是增加公司注册资金;第二种就是减少公司注册资金。在办理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到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
变更地址
变更注册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
公司产权
复印件加盖产权公章
企业住所地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工商局提供)
个人产权
提供复印件
房主签字
企业住所地房主签字(工商局提供) 公司变更地址要求: 公司变更地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明。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事关公司债权人重大利益;因此,如果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公司创建的宗旨、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上。公司变更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以下按情况提交:
1.房产证明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 签字、盖章
3.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 签字、盖章
4.股权赠送(转让)协议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务交税
5.关系证明
6.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7.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8.变更事项涉及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签字、盖章
9.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各地办理要求各不相同,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特殊行业的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6、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供验资证明。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经营范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分立合并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2]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1]
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